住院应急服务说明
09-13 14:17
住院应急服务是众托帮平台专为大病医疗互助计划会员提供的一项紧急援助服务。会员在互助权益有效期内,因不幸罹患计划约定范围内的111种疾病,需要紧急支援时,可以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进行初步审核后符合互助条件的,可以提前给付部分互助金至医院,作为互助会员的医疗费用。
本服务旨在当平台互助会员不幸因病住院急需帮助时,为其提供紧急资金援助,缓解燃眉之急。
一. 购买条件
(1) 已经加入众托帮平台大病医疗互助计划的有效会员。
(2) 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计划的加入条件及“职业及健康承诺”的要求。
二. 适用范围
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步诊断首次罹患大病医疗互助计划互助范围内的111种疾病,需要住院进一步治疗的,可以申请本服务,其他时间申请无效。
三. 服务费用
10元人民币/年
会员因任何原因申请退出计划,已经缴纳的年费不予退还。
四. 应急金额
会员可申请住院应急最高金额以下列三个金额的最低者为限:
(1) 6万元人民币;
(2) 根据患者本次所患疾病可申请的互助权益的20%;
(3) 患者就医医院出具的费用缴纳通知中所列金额。
五. 服务内容
(1) 会员在互助权益和住院应急服务有效期间,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步诊断首次罹患互助范围内的111种疾病,在医院就医或住院治疗需要紧急援助时,可以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在审核通过后,提前给付部分互助金至会员就医医院作为医疗费用,款项不直接拨付给个人账户。
a. 若会员在申请大病医疗互助金后,调查结果为予以互助的,平台在给付大病医疗互助金时扣除已经提前给付至医院的部分,将剩余部分互助金给付至个人。
b. 若会员在申请大病医疗互助金后,调查结果为不予互助的,会员须限期全额归还已经提前给付至医院的部分互助金。
(2) 医院要求:申请住院应急服务的会员就诊医院必须为大陆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在会员提交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部分互助金提前拨付至患者所在医院。
六. 观察期
(1) 自购买本服务次日起90天(含)为独立观察期,观察期内提出申请无效。
(2) 会员申请本项服务时,需已经度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180天的观察期。
(3) 次年服务到期后30天(含)内续费购买的,无需重新计算等待期。
七. 服务有效期
(1) 有效期:会员自购买本服务次日起的一个完整自然年度;
(2) 本服务有效期内仅限使用一次;
(3) 每个身份证号仅限购买一次,多次购买无效。
八. 服务流程
联系客服申请住院应急服务:
(1) 会员提出服务申请并提交资料;
(2) 平台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将款项拨付至医院。
九. 释义
(1) 初次发生
指互助会员首次出现确诊疾病有关的症状和(或)体征,和(或)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验等异常或阳性。
(2) 医院
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但不包括附属于前述医院或单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全日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3) 费用缴纳通知
申请本服务时,申请人需提供带有患者就医医院公章的费用缴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押金缴纳通知、住院押金补缴通知、其他带有医院公章的住院医疗费用票据等。
(4)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 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5) 住院
指会员因疾病,经医生诊断正式办理住院手续,须住医院接受治疗超过二十四小时。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1. 会员在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入住;
2. 会员入住康复科、康复病床或接受康复治疗;
3. 会员住院期间一天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天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但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除外;
4. 会员住院体检;
5. 挂床住院及其他不合理的住院。
十. 解释权归属
本产品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仲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众托帮所有。